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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11

  为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长制的顺利实施,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安排,近日,我厅印发《2017年山东省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鲁水政字[2017]2号),部署今年4-11月在全省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河湖执法检查活动。

  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实施河湖管理法律法规,以建立健全河湖执法巡查制度、严肃查处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为执法重点,强化河湖执法监管,完善河湖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河湖水事违法案件频发势头,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为河长制的顺利实施和实现“河湖秀美、生态山东”的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执法检查活动的任务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入河排污口管理及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等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河湖(水库)执法检查和现场排查,全面检查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活动),严格依法查处。因各种原因查处困难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及时报请省、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或者挂牌督办,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执行情况,加强跟踪检查,保证执行到位。必要时,积极争取各级河长的支持,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四是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河湖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五是完善河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河湖执法监管各项任务。认真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健全执法巡查责任制,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不断提升河湖执法水平。 

  执法检查活动共分为部署动员阶段、全面排查和集中查处阶段、检查和总结阶段等3个阶段进行。《方案》同时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执法检查活动作为落实河长制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确保执法检查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 厅水政法规处 | 责任编辑: 水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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